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交所表示,《意见》将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彰显重大转折意义,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石。

       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首先,《意见》的出台表明资本市场政府和市场关系正在发生重大转折。《意见》明确新股发行审核时限、放弃价值判断和实质审核权、放开时点、定价、配售等技术环节管制,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自身定位和市场主体定位的清晰认知。

       第二,《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资本市场制度建设正在发生重大转折。《意见》直面市场“重融资、轻回报”的尖锐评价,结合国情社情,对以中小投资者为代表的买方,提示其强化自主判断、买者自负意识;对以发行人和大股东为代表的卖方行为,实施了更为严厉的约束。

       第三,《意见》的出台,昭示着市场将充分焕发投资功能,实现各界期盼的从“政策市”、“投机市”向“投资市”的重大转折。

       据发言人介绍,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上交所初步考虑,拟在新股发行方式改革和新股上市监管方面采取五大措施。一是在与登记结算机构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研究、完善网下配售、与市值挂钩的网上申购的业务细则,梳理相关业务流程,完善发行上市业务指引等相关工作;二是尽快落实新股发行改革相关技术系统改造工作,并及时告知发行人承销机构和投资者;三是防控新股炒作,进一步严格上市首日价格控制措施,增加新股上市首日交易信息披露内容;四是修订《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加大新股上市有关信息披露力度;五是继续抓好监管工作,将各相关主体关于此次改革中新增的承诺履行情况、信息披露要求纳入日常监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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