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4年度质量监控工作,防范和化解执业风险,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2013年12月3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向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印发了《关于2014年度质量监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审计业务承接、业务分类、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职业道德守则、业务报告管理等问题予以重申并作出必要的补充及说明,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即:一、严格遵循执业准则和监管要求,努力提高执业质量;二、认真执行审计业务承接政策;三、正确划分业务风险分类和报告风险分类;四、继续强化项目组内部复核责任;五、协同做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六、恪守职业道德守则;七、加强业务报告管理;八、继续加强业务档案管理工作。《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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