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年报审核工作小组昨日(19日)发布《2013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监管专题分析报告》指出,年报存在风险提示不足等六方面问题。

       据统计,上交所在2013年年报审核中共提出问询事项3546项,平均每份询问函涉及关注事项9.26项,其中财务会计事项占比40%,经营业绩事项占比15%,信息披露事项占比16%,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关联交易等合规运作事项占比27%,其他事项占比2%。

       审核中,主要发现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会计差错事项的信息披露存在随意性。二是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和披露的充分性有待提高。三是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存在不足。四是部分公司年报叙述性信息披露流于形式、风险揭示不足。五是部分公司规范运作存在缺陷。六是部分公司审计报告尚需规范。

       针对年报监管中发现的上述问题,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各项措施,督促上市公司补充披露重大信息,揭示潜在风险。加大监管力度,严肃处理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维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年报披露中出现的不同问题,上交所在今年的事中事后审核中,着力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采取了诸如要求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要求公开更正澄清、停牌自查等监管措施,以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报告指出,从实际工作看,年报审核工作还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是继续加强事后监管,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有必要继续探索市场约束与自律监管的最佳结合点,加强事后监管,探索在前端放开条件下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效做法,为市场自身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发挥创造条件。

       二是推进行业监管,提高年报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为推进监管转型,可以考虑研究推进信息披露行业监管,即以行业为主、辖区为辅,实行监管人员按行业分类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三是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监管效率。自媒体时代,信息来源和传播方式多元,有必要及时应对,维护市场健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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