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7月4日在财政部网站发布文章  原题:CEPA十年内地惠港会计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与未来展望

  CEPA十年,硕果累累。财政部认真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CEPA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商务部扎实做好CEPA各轮磋商谈判工作,推动内地会计服务市场对香港特区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有深度、高质量的开放格局,为尽快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香港长期保持繁荣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CEPA框架下内地惠港会计政策措施概要

  CEPA磋商十年来,财政部在会计服务领域给予香港一系列优惠,惠港措施累计达20项,主要涉及以下七方面内容。

  一是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CEPA补充协议九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人士在深圳前海试点担任合伙人。2013年12月,该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2014年6月,进一步扩大到上海自贸区。

  二是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部分科目互免。通过互免协议安排,符合条件的香港专业人士可豁免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的“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四门考试科目。

  三是注册时认可香港审计经验。允许香港人士在申请内地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时,香港审计工作经验等同于相等时间的内地审计工作经验。

  四是对内地工作时间要求实行国民待遇。允许已持有内地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在内地执业的香港会计师每年在内地的工作时间要求比照内地注册会计师实行。

  五是延长来内地临时执业许可有效期,简化申报材料。通过CEPA磋商,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从半年延长到五年;自2012年9月起,进一步简化了香港事务所临时执业的材料申报要求。

  六是开放会计资格相关考试并提供考试便利化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人士参加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在香港设立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在广东省深圳市和东莞市办理香港居民报考内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事宜并设置专门考场。

  七是开放代理记账业务。允许香港会计师在内地依法设立的咨询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会计师担任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

  二、香港会计行业已成为内地经济发展的显著受益者

  CEPA实施十年的成果显示,香港会计界人士已经成为内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会计行业改革的显著受益者。

  香港事务所承担了绝大部分内地在港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据统计,截至2014年4月30日,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共818家(含红筹股企业129家,H股及A+H股企业187家,其他内地民营企业502家),市值占香港总市值的55.8%,成交金额占香港整体股份成交金额的70.2%。2013年度,上述818家在港上市的内地企业中,由香港事务所直接提供审计服务的约占95%;其中187家H股及A+H股企业,由香港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有147家(占比79%),由内地事务所审计的仅有40家(占比21%);在内地事务所承接的40家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由内地“四大”审计的客户为21家,由其他内地事务所审计的客户仅有19家。数据表明,香港事务所承担了绝大部分内地在港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香港事务所在内地企业“走出去”过程中获得了丰厚的经济利益。

  香港事务所在内地承接了大量临时性的审计业务。为便利香港事务所接受境外客户委托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审核批准了香港事务所大量临时执业申请。仅2009年-2013年期间,财政部门就向香港事务所发放临时执业许可110批次,惠及香港专业人士3500多人次。据了解,还有部分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事务所申请的临时执业业务,出于审计成本等方面的原因,实际上也委托香港事务所具体执行。对于香港事务所及其专业人士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内地监管部门对其审批流程给予了最大程度的简化,极大地便利了其执业行为。

  上述情况充分证明,香港会计界从内地经济发展中获得巨大收益,香港会计行业对内地市场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据反映,一批香港中小事务所约70%的业务收入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内地企业。财政部会计司于今年6月对香港有关部门和方面进行了例行访问,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证监会、香港财务汇报局、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会计界有识人士均对CEPA框架下内地对香港会计行业发展的有力支持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财政部一贯的开放态度和务实的惠港措施表示感谢。

  三、CEPA框架下内地惠港会计政策的未来展望

  总的思路是,扎实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继续提供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切实做好CEPA工作、促进港澳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决策部署,结合内地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发展实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一如继往地为香港提供优惠和便利。抓紧研究修改《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研究两地合伙人审计经验互认,力争纳入新一轮CEPA开放措施,在广东省先行先试;同时积极研究制定包括香港人士在内的境外人员担任内地事务所合伙人管理制度,力争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广东全省,并在三年左右有序扩大到全国。同时,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科学评估CEPA十年内地会计服务市场对港开放工作,按照合法、规范、公平、互利的原则,兼顾内地与香港会计行业的利益诉求和发展权益,积极主动、循序渐进地做好下一阶段CEPA磋商工作,促进两地会计行业在交流、交往、交融中共同提高专业水平,共同提升服务能力,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共同为保持香港繁荣稳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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