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3日,瑞华合伙行为监督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主题是研究落实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具体措施。主任委员万奇见主持会议,瑞华主任会计师顾仁荣出席并讲话。

       万奇见宣讲了瑞华《合伙人行为规范》、《合伙人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精神内涵,强调委员会应紧紧围绕瑞华总体目标开展工作,工作重心是全面推进一体化运作,全面推进规范运作;工作目标是维护制度的权威,增强制度刚性,提高制度执行力度和透明度。

       会议研究了落实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具体措施,明确了2014年监督工作的重点:一是对质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力争减少因质量事故给事务所及合伙人带来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二是对财务与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合伙人的利益;三是对三类重点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大家对本所长期稳定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四是对新合伙人入伙情况进行监督,严把发展合伙人的入口关。

       会议听取了财务部《关于瑞华组建以来资本金(合伙人出资款)管理及支出情况的报告》;审阅了质量监管部《关于业务流程监控执行情况、合伙人买卖客户股票申报执行情况、员工独立性监管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提出了对有关事项的监督建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合伙行为监督委员会委员守则》。

       会议讨论研究了《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分所负责人履职尽责评价方案(草案)》。《方案(草案)》将在进一步征求合伙人意见后定稿,报经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

       顾仁荣传达了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及有关会议的精神,指出了目前合伙人队伍及瑞华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希望合伙行为监督委员会重点关注,主动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合伙人情况并进行提示和预警,确实发挥好监督作用,为实现瑞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王夏、王传顺、吕金保、李雪英、谢卉等5位委员,管理总部合伙事务部主任黄家明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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