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地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指南。
天津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项目、江苏昆山市的现代有轨电车项目、陕西渭南市的主城区城市集中供热项目……中国财政部4日首次对外公布了总投资规模约1800亿元的3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示范项目,欢迎中外私营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及运营。一并公布的还有开展PPP合作的具体操作指南、项目实施要求等。分析人士指出,加上本周刚宣布获批成立的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一系列举措表明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正进入“PPP时代”,通过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过度参与,缓解政府支出压力降低债务风险,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精神,财政部日前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进行动员和部署。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余蔚平出席并发表讲话。
财办会〔2014〕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各保监局: 为增强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风险意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赔偿能力,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财政部会计司会同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请组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于2014年12月20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征求意见稿全文可在财政部网站下载。财政部的下载地址为http://kjs.mof.gov.cn/。 财政部会计司联系人:邱颖 韩冰 联系电话:010-68552535 68553012(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处 电子邮箱:qiuying@mof.gov.cn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联系人:蒋波 曹海菁 联系电话:010-66288039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 电子邮箱:bo_jiang_03@circ.gov.cn 财政部办公厅 保监会办公厅 2014年11月17日
从事会计工作逾30年、党龄逾30年的杨剑涛坦言,自己赶上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美好时代”。 继日前当选国富浩华国际(Crowe HorwathInternational,CHI)会计网络联席主席、成为全球前十大会计网络主席的第一位中国人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杨剑涛再次获得今年“全球最具影响力50名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提名。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2013-2017 京ICP备13053119号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100039)TEL:+86 10 88219191 FAX:+86 10 88210558
隐私政策 | 网络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