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现场回答了记者关于预算法修改相关的提问。以下是文字实录: [记者]:请问楼部长,这次关于预算法修改当中,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请问在具体的修改过程中有什么样的考虑?另外,您认为在地方债方面,又释放出什么样的信息?谢谢! [楼继伟]:谢谢!这次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地方政府债务,是预算法修正的一项重要内容。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1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2号、13号、1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据悉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5部法律为注册会计师法、保险法、证券法、政府采购法、气象法。 现行注册会计师法规定,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预算法治化,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突破口,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阵地。 8月25日,备受关注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四审稿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现行法律共计79条,草案四审稿增加至101条,并在全口径预算、预算公开、转移支付、预算审查制度、地方债等方面有诸多亮点。这部法律的修订,对于构建法治政府、推动治理现代化,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历经十年博弈,预算法修订终于接近尾声。 25日-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将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第四次审议,预计四审通过的可能性较大。 26日,会议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时表示,草案四审稿充分吸取前几次审议意见,回应社会关切,顺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已经比较成熟,赞成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在政策推动和经济大环境倒逼的双重作用下,国企改革已迫在眉睫,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渐成为最为有效的措施之一。近日有消息称,国资委有望近期发布国有企业改革的三类框架性指导意见,即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组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指导意见、董事会三项职权改革指导意见。首批6家试点中央企业将根据指导意见制定企业的改革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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