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在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的书面报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2013-2017 京ICP备13053119号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100039)TEL:+86 10 88219191 FAX:+86 10 88210558